印章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印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印章管理制度1
印章管理制度
目的:加強公司印章管理,保障業(yè)務工作安全而高效。
范圍:公司各部門
權責:財務部負責公司印章保管和監(jiān)印,對印章遺失和誤用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內容:
一、印章的種類
1.印鑒:向主管機關登記的公司印章或業(yè)務專用印章。
2.部門章:刻有公司部門名稱的印章(在公司范圍內有效應)。
3.簽字章:刻有公司領導簽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使用規(guī)定
1.與公司發(fā)展有重大關聯(lián)、涉及政策性問題或以單位名義對政府行政、稅務、金融等機構以公司名義的行文,蓋公司印鑒。
2.以公司名義對機關、企事業(yè)單位核發(fā)的證明文件,及各類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等蓋公司印鑒或領導簽字章。
3.因公司業(yè)務需要而以部門名義在授權范圍內對廠商、客戶及內部規(guī)章典范的.核決文件由領導簽署的,蓋公司印鑒或部門章。
4.各部門在以辦業(yè)務的權責范圍內及對于公共事業(yè)、民間機構、個人的行文以及收發(fā)文件時,蓋部門章。
三、印章的監(jiān)印
1.公司印章由財務部負責人監(jiān)印。
2.業(yè)務專用章得由公司領導指定監(jiān)印人。
3.領導簽字章由領導指定監(jiān)印人。
4.部門章得由部門負責人監(jiān)印。
5.印信帶出外用應完善借用手續(xù)和指定監(jiān)印人,監(jiān)印人對印章使用負責。
四、印章蓋用
1.文件需用印時,應先填寫“用印申請單”,以主管領導核準后,連同審核的文件文稿交監(jiān)印人用印。
2.監(jiān)印人對未經領導審批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受處。
五、印章遺失時除立即向上級報告外,并應依法公告作廢。
印章管理制度2
第一條目的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協(xié)會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市會及各分會、專業(yè)委員會、辦事處。
第三條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一、印章的刻制
1、各類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市協(xié)會會長批準,由秘書處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xù)。
2、印章的形體和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印章的啟用
1、新印章啟用前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zhèn)洳椤?/p>
2、印章啟用應報會長批準,簽發(fā)申請表,注明啟用日期、使用范圍。
第四條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協(xié)會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協(xié)會公章由會長保管,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由主管會計、出納兩人分別保管,各分會、專業(yè)委員會印章由主要負責人保管。
2、嚴禁會員私自將協(xié)會印章帶出協(xié)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經批準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辦理。如確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寫借據(jù),經協(xié)會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帶離。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3、印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異,F(xiàn)象或遺失,應保護現(xiàn)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xù),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相關印章須停用
1、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印章停用時須經會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交秘書處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第五條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圍如下:
1、凡屬以協(xié)會名義對外發(fā)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協(xié)會公章;
2、凡屬分會、專業(yè)委員會、辦事處業(yè)務范圍內的業(yè)務,加蓋各自的章;
3、凡屬財務會計業(yè)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協(xié)會業(yè)務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印由秘書長審核、會長批準,填寫《印鑒使用簽批單》后方可用印,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復印件交秘書處備案。
2、印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不符合規(guī)定的和不經會長簽發(fā)的文件、合同等,印章管理人有權拒印。
3、嚴禁在空白合同、協(xié)議、證明及介紹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確需用印時,須經會長簽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結束后,必須及時向會長、秘書長匯報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況,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作廢,已使用的合同協(xié)議類文件須報秘書處備案。
第六條銀行印鑒章管理
一、印鑒章保管要求
1、二枚印鑒章必須分開保管,不可一人同時保管使用,一般情況,財務負責人和會計各保管一枚印鑒章。
2、上班時間,印鑒章必須放在帶鎖的抽屜中,休息或離開位置時必須上鎖;下班時印鑒章必須放入柜,不得隨意擺放。
二、印鑒章帶離財務部門,必須進行登記注明用途,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時報會長審批。印鑒章帶離必須是協(xié)會內部2名會員,同時一定是財務部門和秘書處各出一人。
三、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jù)的紙質文件,必須報秘書處審核,會長批準,并進行登記。印鑒章加蓋在非銀行票據(jù)的紙質單據(jù)(如收據(jù)、優(yōu)惠券等)上,必須有會長簽字批準后予以蓋章。
四、刻制印鑒章,須經承辦人書面申請,秘書長審核,報會長審批后,予以刻制。
第七條違紀處理
一、違反以上規(guī)定者,協(xié)會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協(xié)會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者,協(xié)會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印章保管員應將《印章使用簽批單》保存好,每年年底交秘書處匯總存檔。
第八條本制度由第一屆一次會員大會通過后生效,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3
1.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范公司印章的刻制、發(fā)放、保管、使用,以及停用和作廢,特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印章的定義 本制度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發(fā)布或管理的文件、憑證文書等與公司權利義務有關的文件上,需以公司或有關部門名義證明其權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2.公司印章的種類
2.1公司公章 公司按法定程序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后,在所在地部門登記備案,對外具有法人效用的公司正式印章。公司公章名稱為“深圳市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圖形為含五星的圓形。
2.2公司業(yè)務專用章 代表和行使某項專業(yè)內容和權力的印章,包括人事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報關專用章等。
2.3公司鋼印 用鋼材制作,加蓋于各種證件,等同于公司正式印章。
2.4法人章 刻有公司董事長名字具有法人效應的法人專用章。
2.5總裁或總經理章 刻有公司總裁名字的印章。
2.6事業(yè)部章 刻有公司各事業(yè)部名稱,含五星圖案的圓形印章,事業(yè)部章不具備法人效力。
2.7總裁辦、中心、部門、各事業(yè)部辦公室方形章 刻有總裁辦、中心名稱、部門名稱、各事業(yè)部辦公室名稱,只對內使用的方形章。
2.8其它專用章 因工作需要代表公司對外行使某項專業(yè)權力的圓形印章,包括法律辦公室章、基建辦公室章、培訓中心章、工程部章、標準化專用章。增刻此類印章的申請必須在申請時列明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并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9戳記 帶有標識性的印章,常加蓋在顯要位置上,起提示作用。如“急”、“秘密”、“絕密”等字樣。
3.公司印章的申請與刻制、廢止
3.1申請 必要的業(yè)務用章:支出合同、銷售合同、財務、人事用章可以書面形式向總裁辦行政部提交“刻制印章申請表”。(附件二)申請表必須由部門領導與主管三層領導確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其他印章申請應嚴格控制。
3.2刻制 公司印章的刻制由總裁辦行政部統(tǒng)一負責。刻制標準應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3.3散失、損毀、被盜 公司印章在受到散失、損毀、被盜的`情況時,各管理者應迅速向行政部遞交說明原因的報告書,報告書須經部門領導和總裁辦、中心一級的領導的確認。行政部根據(jù)情況依本制度辦理改制。
3.4廢止 由于機構變更或其他原因廢止的印章,由使用部門及時將印章交行政部處理。除特別需要,由行政部將廢止印章保存三年,然后在征得原使用者的意見后再行處理。
4.新制印章的登記
印鑒檔案 申請刻制好的印章應在行政部進行登記。行政部應將每個印章登入“印章登記卡”(附件三)內,建立公司印鑒檔案,并將此檔案永久保存。
5.管理
5.1公司印章由總裁辦行政部歸口管理。其主要職責包括:根據(jù)公司需要,確定公司印章的種類、范圍、數(shù)量;組織印章的刻制、發(fā)放、停用和收回、銷毀;管理公司印鑒檔案;管理公司公章、負責公司公章用印;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和監(jiān)督、檢查印章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
5.2公司有關職能單位對所分工管理的法人章、公司鋼印、公司業(yè)務專用章負管理的責任,承擔用印的后果。
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法人代表授權證書;人事勞動合同;招標書和投標書。法人章的用印由總裁辦法律部負責管理,用印時須與公司公章同時使用。
公司鋼印主要用于公司正式員工工作卡,由總裁辦法律部護衛(wèi)隊按人事中心提供的轉正人員名單執(zhí)行用印。
人事章由人事中心主任按公司人事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負責管理。
財務專用章(含公司財務專用章、公司工會員會財務專用章、公司物業(yè)部財務專用章、公司食堂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各一枚),由財務中心綜合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規(guī)定使用。
合同專用章由質企中心計劃部、總裁辦招標部及各產品事業(yè)部計劃部分別保管使用,合同專用章的管理由以上各部門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報關專用章由康訊公司進口部保管使用,主要用于原材料及設備的進口報關。
5.3各事業(yè)部章,即各事業(yè)部的圓形印章,由各事業(yè)部領導指派專人負責管理。
5.4總裁辦、中心、各事業(yè)部辦公室及其所屬各部負責本單位方形印章的管理。原則上本款所列印章只能對內使用,不具備對外效力。
5.5其它專用章的'管理由有關部門按申請時批準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及在公司印鑒檔案中登記的使用范圍(參見附件一)執(zhí)行并負直接責任。
5.6公司公章用印應嚴格執(zhí)行用印審批和登記手續(xù),填寫“用印審批單(附件
四)”。用印申請單位應根據(jù)用印的性質、重要性以及用印后果由相應領導審批。涉及國際業(yè)務、一定數(shù)量貨幣支付,以及對公司的名譽和經濟利益產生影響的用印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特殊情況可由總裁辦、中心主任一級領導審批,凡部門級領導簽字的必須有上級領導的授權書,否則行政部有權拒絕用印,產生的后果由用印申請單位自負;一般性用印可由部門領導審批;常規(guī)批量用印(如人事部門的勞動合同用印)可視情況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直接填寫“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即可用印。用印申請單位對所選印種負責,行政部有權對用印申請單位所選印種提出質詢。公司公章的保管人施印時必須認真核對“用印審批單”與“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上的內容是否一致,嚴格把關。
5.7“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附表四)必須由用印申請單位經辦人依照所附填表說明,認真、清楚、詳細的填寫。
5.8公司業(yè)務合同的用印,不允許使用公司公章,須由相關職能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使用合同專用章。
5.9需要使用公司公章的專業(yè)性較強的業(yè)務方面的用印,須由相關部門協(xié)同行政部進行管理。
5.10公司印章設專人保管,原則上印章的保管人也是印章的管理人和使用人。印章管理人應堅持原則,工作細致,作風正派,嚴格執(zhí)行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權力為自己謀私利;對不合手續(xù)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當?shù)挠糜∮袡嗑芙^。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登記記錄。
行政部部長對公司各部的用章有監(jiān)督權,應定期對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5.11公司印章的使用限在公司辦公室內,不能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以外使用。
5.12公司不允許開具蓋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的,必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批準,行政部做特別登記、追蹤管理。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歸來必須向公司原開具處匯報登記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6.使用范圍
總裁辦行政部在印章發(fā)放時,應書面確認該印章的使用范圍,建立公司分類印章使用范圍表(格式附后,見附件六)。
7.罰則
7.1嚴禁未經批準私自刻制公章,否則無論用于何種目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
7.2違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規(guī)定,視情節(jié)和后果追究責任人的行政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者,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8.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由總裁辦行政部解釋并修改。
9.附件
9.1《其它專用章的使用范圍表》
9.2《刻制印章申請表》
9.3《印章登記卡》
9.4《用印審批單》
9.5《公司公章用印登記表》
9.6《印章使用范圍表》
印章管理制度4
為保證委機關公章使用的規(guī)范性、嚴肅性和合法性,杜絕亂用、濫用行為,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1.由委名義簽發(fā)的文件,包括各類通知、請示、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我委對外工作聯(lián)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委的各類合同、項目協(xié)議、授權書、承諾書等。
2.其他情況需加蓋公章時,須由主要負責人簽批。
3.委下屬單位及各處室的公章及業(yè)務專用章使用由各單位及處室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已有完整文件簽發(fā)單的公文可直接加蓋公章。
2.其他文件材料蓋章需在《蓋章登記簿》上統(tǒng)一登記,明確蓋章日期、事由、經辦人、承辦處室,除單位派車、個人公積金申領等例行性事務蓋章可直接由處(室)長簽字辦理外,其余均須經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必要時須報主要領導審定。
3.特殊情況急需蓋章的,由經辦人注明事由,并征得分管負責人同意后可先行蓋章,但事后應及時補簽;對重要文件不得先蓋章再補簽。
4.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使用。如確有特殊需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責任。
5.對一些行文不規(guī)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件,拒絕加蓋公章。
6.一律不得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介紹信等上面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7.規(guī)范使用印章,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8.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辦公室統(tǒng)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委公章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管理,存放于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2.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辦公室分管領導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3.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xù)。
4.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公司印章、證照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印章是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憑證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開展,甚至影響到公司的生存和發(fā)展,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發(fā)生,維護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總經理授權由辦公室全面負責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發(fā)放、回收印章,監(jiān)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章印章地領取和保管
第三條公司各類印章由各級和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領取并保管。
第四條印章必須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第五條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專人領取和歸還印章情況在卡上予以記錄。
第六條印章持有情況納入員工離職時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員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第三章印章地使用
第七條公司各級人員需使用印章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使用單,將其與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級上報,經公司有關人員審核。
第八條經有關人員審核,并最終由具有該印章使用決定權的人員批準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蓋章。
第九條印章保管人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第十條在逐級審核過程中被否決的.,該文件予以退回。
第十一條公司總經理對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擁有絕對的決定權。
第十二條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項需使用印章的,須依有關規(guī)定經法律顧問審核簽字。
第十三條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印章無須經上述程序。
第十四條用印后該印章使用單作為用印憑據(jù)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這個整理后交辦公室歸檔。
第十五條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印章使用單,載明事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兩人以上共同攜帶使用。
第十六條公章的使用決定權歸公司總經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決定權由公司總經理根據(jù)實際工作需要進行授權。
第四章責任
第十七條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辦公室報告。
第十八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公司總經理。
印章管理制度5
1 總則
1.1 目的
1.1.1 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規(guī)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2 印章種類及使用范圍
1.2.1 公司公章:以公司名義行文時;應稅務、工商、海關等國家強制機關的要求以公司名義填報表格或辦理有關手續(xù)時。
1.2.2 部門章:按質量監(jiān)督管理機構、銀行、稅務等有權機構要求在辦理相關手續(xù)需加蓋相關部門印章時;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聯(lián)系時。
1.2.3 合同章:以公司名義簽定合同、協(xié)議時。
1.2.4 其他印章(如法人章、職章、簽字章、各類專用章等):權力機關的表格文書等有相應要求時。
2 印章保管與職責
2.1 公司行政部負責辦理印章的刻制、改刻與銷毀,建立印章管理臺賬; 2.2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所有公章、內部章保管、日常使用與管理; 2.3法務專員負責對全部需使用公章、法人章、合同章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核的職責,對任何有異議的情況必須即時向總經理匯報,并負責監(jiān)督本制度的執(zhí)行。
2.4 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非經總經理核準,非印章保管人員不得接觸印章,任何人員不得將印章帶出指定保管地點。如有遺失、誤用或毀損的,由保管人承擔全部責任,且必須立即向總經理報告。遺失后還必須依法及時公告作廢。
2.5 保管人職務及崗位變動時必須辦理印章的移交手續(xù),并由總經理辦公室監(jiān)督交接。
2.6所有印章保管人必須嚴格遵守印章管理制度,禁止擴大范圍用印,對不
符合公司制度、規(guī)定的申請用印事宜或存在風險的文件,有權拒絕用印并立即上報總經理;同時,印章保管人必須承擔文件審核控制各項風險;
3 刻制
3.1 印章的刻制由部門負責人提交申請書,寫明刻制原因、刻制樣式及刻制時間等,經法務專員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獲準后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辦理。
3.2 印章的規(guī)格、刻制程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3.3 印章刻制后要留存印模。
3.4 印章刻制后,公司行政部必須及時將印章轉交本制度規(guī)定的印章保管人 并做好印章移交手續(xù)。
3.5 公司行政部須建立印章管理臺賬,登記印章刻制的時間、地點、部門、印模、印章交接記錄、印章銷毀記錄、印章保管人變更、印章改刻以及印章管理的其他相關事宜,與此有關的原始材料也要附在臺賬中。公司行政部負責保管臺帳,臺帳永久保存。
4 啟用與用印
4.1 印章在啟用前必須在公司行政部處進行登記,留印備案。
4.2 印章必須由保管人與公司行政部辦理交接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4.3各部門及工作人員用印必須遵守先申請、再審核、后蓋章的授權用印原則。用印時必須填寫《用印申請單》,辦理審核批準手續(xù)。
4.4 公章、合同章用印,應當按照附件審批流程進行審批。 4.5財務專用章,經財務部經理批準后方可用;部門章用經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用印。
4.6 用印時,用印人需將批準后的《用印申請單》,連同經審核的文件文稿等交保管人核實、用印。
4.7嚴禁任何人私自用印,嚴禁在空白紙張、空白表格上用印,嚴禁出具蓋有印章的空白介紹信或合同等法律文件。
4.8 嚴禁對審批手續(xù)不全、《用印申請單》填寫不規(guī)范、用印文件資料未經法務專員審核通過或未按照法務專員要求修改的用印事宜及用印文件資料用印。
4.9 各類印章必須專章專用,禁止各類印章混淆使用、替代使用。如遇特殊情況需使用效力層級較高的印章替代本應適用的印章,印章保管人須向法務專員說明情況,法務專員評估存在法律風險的,應拒絕印章保管人用印。
4.10印章保管人應確認用印文件內容完備、規(guī)范并已通過法務專員審核,在文不離手的情況下,方可加蓋印章。幾份相同文件資料,均應認真審核,確認完全雷同。多頁文件資料必須加蓋騎縫章。
4.11保管人應制作《用印登記表》。用印時,必須在《用印登記表》上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用印人的部門、姓名、用印日期、用印數(shù)量、用印文件的名稱、內容摘要且用印人必須簽字予以確認。
4.12 保管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應于《用印申請單》上加蓋使用的印章存檔。
4.13 如印章保管人離崗,離崗前應將印章轉交于公司行政部處代為管理,并辦理交接登記手續(xù)。
5 借用與歸還
5.1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外借印章使用必須辦理審核批準手續(xù)。
5.2未經總經理批準,公司公章、法人章不得外借。如因總經理外出無法簽字確認,必須由印章保管人電話申請同意。財務專用章、部門章和其他用章外借必須逐級審批,由借印人填寫《用印外借申請單》交部門經理、管理行政中心經理審核并分別簽字。具體外借用章審批權限如下:
備注:“√”表示用章必經審批階段;“*”表示如遇特殊情況所提報審批階段。
5.3 獲準將印章外借使用的,必須在印章保管人處辦理借用登記手續(xù)。用印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印章管理制度,嚴禁在空白紙、空白表格或其他空白文件中用印。
5.4 借印人用印后必須在用印完畢回公司一小時以內歸還,并辦理歸還登記手續(xù)。
6 改刻與銷毀
6.1 如需改刻印章,由保管人提交申請書,寫明改刻原因、改刻樣式及改刻時間等,經法務專員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獲準后交公司行政部辦理具體改刻事宜。
6.2 在啟用新印章的同時,舊印章由法務專員及時進行公證銷毀,并由公司行政部登入印章管理臺賬。銷毀印章的公證文書按照規(guī)定歸檔并交公司檔案室永久保存。
6.3 如需廢止印章,由保管人提交申請書,寫明廢止原因、廢止時間等,提交總經理審批同意。廢止的.印章由法務專員及時進行公證銷毀,并由公司行政部登入印章管理臺賬。銷毀印章的公證文書按照規(guī)定歸檔并交公司檔案室永久保存。
6.4 印章改刻或銷毀后,公司行政部按公司發(fā)文制度和流程發(fā)布舊印章停用通知。
7 簽字權限管理
7.1 所有涉及第三方的合同、審批單據(jù)、承諾書、說明書、報價單等公司文件必須由總經理授權或根據(jù)公司制度擁有簽字權限的人員根據(jù)授權及權限簽字,并按照本制度加蓋印章方可生效,嚴禁無授權的對外簽字行為,如違反本條規(guī)定,按本制度處罰規(guī)定予以處理。
7.2法務專員負責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未按本制度或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簽字行為或風險的,法務專員直接反饋至總經理處,根據(jù)總經理批示及本制度和相關規(guī)定會同公司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8 違規(guī)處罰
8.1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印章管理制度,防控公司風險。
8.2 如有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公司將依據(jù)情節(jié)輕重處以相關責任人人民幣50——500元的罰款。對于違反本制度情節(jié)嚴重的,除按以上規(guī)定處理外,視情況并處降薪、降職、記過、公開批評、開除。如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致使公司遭受損
失,公司有權向相關責任人索賠。涉嫌違法犯罪的,公司并將其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
8.3本制度由管理行政中心負責解釋及監(jiān)督執(zhí)行。
9 附錄
9.1 用印申請單
用印申請單
申請部門:______
備注:用印申請人可根據(jù)用印文件實際情況按欄目內容選擇填寫;具體審批人按照用印審批權限表嚴格執(zhí)行。
9.2 用印登記表
用印登記表
備注:用印申請人可根據(jù)用印文件實際情況按欄目內容選擇填寫。
9.3 用印外借申請單
印章管理制度6
一、印章保管
公司行政公章由公司辦公室設專人保管,財務章及合同專用公章由財務部設專人保管。
二、印章使用
1、公司部門或員工需要使用公司印章時,必須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以下簡稱公章使用審批表),經所屬部門主管審核,報有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使用。
2、對外行文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時,重要行文由總經理簽發(fā),總經理不在崗時由副總經理簽發(fā)。一般業(yè)務和事務性行文由副總經理簽發(fā)。
3、凡涉及公司的重大經濟行為,如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重要經濟合同、提供擔保、提供抵應將'公司印章使用審批表'送法律事務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一般業(yè)務和事務性行為的協(xié)議、介紹信、證明等報副總經理審批。
4、所有需要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對外發(fā)出的任何公文,應統(tǒng)一編號登記,以備存查。
5、原則上不開具加蓋公司行政公章的空白介紹信、證明、合同、附有公司抬頭的公文紙等。如因公務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需要開具時,必須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開出。使用人在使用后必須向辦公室說明開出書件的'用途,向辦公室交回未使用的書件。
6、非特殊情況,嚴禁將公司行政公章帶出公司。如確需帶出公司,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能帶出,并辦理相關的借用手續(xù)。
7、在公司一級出現(xiàn)丟失、損毀或被盜時,辦公室或部門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由此產生的各種可能損失。公司將按管理權限落實管理責任。
印章管理制度7
第一條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的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各部門印章等。
第二條 公司印章實行專人保管、使用申請、領導審批、經辦人登記的管理制度,手續(xù)不完備時,印章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蓋章。
第三條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由綜合辦公室專人保管;公司財務專用章由總部財務部專人保管;公司各部門的印章由本部門專人保管。
第四條 關停并轉公司需要保留的印章,統(tǒng)一由公司綜合辦公室保管。
第五條 行政公章、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印鑒章及合同專用章必須專章專用,不得混用或代用。
第六條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才能使用,并逐項登記使用情況。
第七條 部門印章須經部門部長(主任)或分管領導批準才能使用。
第八條 公司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戶印鑒的保管和使用,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 使用印章應填寫《用印申請單》,注明用印理由、時間、文件標題、內容摘要、份數(shù)等情況,按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后方可用章。對于審批手續(xù)不齊全的',印章管理人員有權拒絕蓋章。用印后需由用印人登記用印情況。
第十條 嚴禁為空白合同書、空白紙張或信箋、空白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空白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加蓋公章。對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必須嚴格控制,確屬特殊情況需要,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簽領備案。領用人在事務處理完畢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并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領用人不得私留或轉交他人。隱瞞使用實情故意不交回者,一經查實,給予警告以上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給公司造成惡劣影響或重大損失者,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一條 原則上禁止任何員工攜帶各種印章外出辦事。特殊情況須帶印章外出辦事的,須經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并由印章管理人攜帶印章。
第十二條 公章管理人員須堅持原則,嚴格按規(guī)定保管和使用印章,防止印章丟失、被盜、被盜用、混用、代用等。如發(fā)現(xiàn)印章丟失、被盜、被盜用、混用、代用、損毀等情況,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三條 對違反印章管理規(guī)定的人員,視情節(jié)、后果追究其行政責任和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規(guī)定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及修訂,自批準之日起施行。用印申請單。
印章管理制度8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jù)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村實際,現(xiàn)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規(guī)定如下:
一、公章制度村委會公章一律由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制發(fā)。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fā)機關報告并申請補發(fā),由制發(fā)機關登記后辦理補發(fā)。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1、凡需加蓋公章的,一般都應事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后再蓋公章。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yè)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給予辦理。2、凡涉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訂合同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后方可蓋章。如有違規(guī)行為,保管公章人員可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3、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三、公章的保管村民委員會公章由村助理會計(文書)專人保管,保管人應嚴格按規(guī)定使用公章,不得借機吃、拿、卡、要,不得亂蓋公章,違者按規(guī)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印章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規(guī)范xx市商業(yè)銀行會計專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防范結算風險,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jù)法》、《支付結算辦法》和《xx市商業(yè)銀行綜合業(yè)務系統(tǒng)業(yè)務核算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一、會計專用印章的種類和使用范圍
。ㄒ唬⿻媽S糜≌碌姆N類
1、會計業(yè)務專用章(印模見附件二)
2、結算專用章(印模見附件二)
3、匯票專用章(印模見附件二)
4、儲蓄專用章(印模見附件二)
5、同城票據(jù)交換章(印模見附件二)
6、業(yè)務清訖章(印模見附件二)
7、本票專用章(印模見附件二)
8、發(fā)票專用章(印模見附件二)
。ǘ⿻媽S糜≌碌氖褂梅秶
1、會計業(yè)務專用章的使用范圍
。1)為開戶單位出具的存款證明、開立、變更、注銷單位結算賬戶時的各類申請書和單位提交的資料、余額對賬單、掛失申請書、回單丟失證明。
。2)有權機關協(xié)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回執(zhí))。
(3)向中介機構出具詢證函。
。4)簽發(fā)單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5)需要加蓋會計業(yè)務專用章的各類報表。
(6)信用卡申請表。
(7)購買理財產品、基金的相關協(xié)議。
。8)貸款卡年審表。
。9)客戶提取公積金歸還我行貸款所需的還款情況說明。
。10)現(xiàn)金管理平臺成員及賬戶授權書。
(11)其他涉及會計核算的向客戶或行外有關單位出具的說明、證明、協(xié)議、申請等,且由相關業(yè)務部門與運營管理部協(xié)商并達成一致確需加蓋會計業(yè)務專用章的。
該印章按營業(yè)機構配備,由運營主管保管。
2、結算專用章的使用范圍
。1)托收憑證。
。2)查詢、查復書。
該印章按營業(yè)機構配備,由運營主管保管。
3、匯票專用章的使用范圍
。1)簽發(fā)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
(2)辦理商業(yè)匯票轉貼現(xiàn)、再貼現(xiàn)的背書等。
該印章按營業(yè)機構配備,由運營主管保管。
4、儲蓄專用章的使用范圍
。1)儲蓄存單(折)。
(2)儲蓄掛失申請書。
(3)憑證式國債。
。4)個人結算賬戶申請書
。5)個人通知存款
該印章按綜合柜員配備,同一營業(yè)網點應連續(xù)編號。
5、同城票據(jù)交換章的使用范圍
用于銀行間進行的同城票據(jù)交換代收、代付業(yè)務。該印章按綜合柜員配備,同一營業(yè)網點應連續(xù)編號。
6、業(yè)務清訖章的使用范圍
用于支行辦理本外幣現(xiàn)金、轉賬業(yè)務時,加蓋在現(xiàn)金進賬單、轉賬進賬單、現(xiàn)金支票、轉賬支票、轉賬借貸方憑證、特種轉賬憑證、表內、表外、備忘轉賬憑證,辦理理財業(yè)務、基金業(yè)務、網上銀行業(yè)務的申請表和其它中間代理業(yè)務業(yè)務憑證。
該印章按綜合柜員配備,同一營業(yè)網點應連續(xù)編號。
7、本票專用章的使用范圍簽發(fā)銀行本票。
該印章按營業(yè)機構配備,由運營主管保管。
8、發(fā)票專用章的使用范圍
用于辦理代理業(yè)務打印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fā)票上。該印章按綜合柜員配備,同一營業(yè)網點應連續(xù)編號。
二、會計專用印章的刻制
(一)本行各類會計專用印章由運營管理部統(tǒng)一刻制。運營管理部印章管理崗工作人員統(tǒng)一造冊登記。支行需要刻制會計專用印章,需報經主管業(yè)務副行長簽字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支行名稱、印章種類和印章編號,若刻制票據(jù)交換章還須提供票據(jù)交換行號。
。ǘ┍拘懈黝悤媽S糜≌戮鶓谝孕忻,同一印章刻制兩枚以上應連續(xù)編號。
三、業(yè)務印章的領用
。ㄒ唬┯≌碌念I取應嚴格執(zhí)行逐級負責、雙人領送原則,各分、支行應確保運送車輛及運送路線的安全。
(二)收到廠家寄送的業(yè)務印章后,運營管理部指派兩名工作人員開啟,其中一人為印章管理崗工作人員并詳細登記印章名稱、發(fā)放單位,并通知分支行領用。在分支行領出前,印章實物應由運營管理部兩名工作人員(含印章管理崗工作人員)入保險柜保管。
(三)分支行領用印章時,兩名領用人員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工作證)及單位介紹信,在介紹信中注明姓名、證件種類、號碼及發(fā)證機關等領用人信息。運營管理部保管印章的兩名工作人員應認真審核后留存單位介紹信,從保險柜(箱)取出印章,再與分支行機構領用人中辦理交接登記。單位介紹信應由印章管理人員專夾保管,按年裝訂保管。
(四)各支行在領回或接收印章后,應與分支行或印章保管使用人辦理交接登記手續(xù)。社區(qū)銀行應從管轄支行領用印章。
四、會計專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ㄒ唬⿻媽S糜≌碌氖褂
1、會計專用印章實行“專人使用,專人保管,專人負責,章證分管”的原則。不得相互借用或幾個人同時共用一枚印章。使用會計專用印章的各營業(yè)機構必須設立《xx市商業(yè)銀行業(yè)務印章領用交接登記簿》,記載會計專用印章啟用、交接、停用、上繳和銷毀等事項并加蓋印模,由交接雙方、監(jiān)交人員簽章。《xx市商業(yè)銀行業(yè)務印章領用交接登記簿》由營業(yè)機構運營主管記錄和保管,該登記簿須作為永久性會計檔案保管。
2、各種會計專用印章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的范圍使用,嚴禁未經審批在對外出具的證明文件上加蓋印章;嚴禁在空白憑證、有價單證或紙張上預先加蓋印章備用;嚴禁在未辦理的業(yè)務憑證上加蓋印章,制造虛假回單。加蓋帶日期的業(yè)務印章時,要保證印章日期與業(yè)務發(fā)生日期一致,帶日期的印章嚴禁手工涂改,填寫日期。
3、支行使用“會計業(yè)務專用章”須逐筆登記,以下業(yè)務可不留存復印件。
(1)支行銷售理財產品、辦理銀信通業(yè)務和開銷戶及變更資料等,須在《支行會計業(yè)務專用章使用登記簿》登記賬號或卡號;
(2)信用卡申請表須在《支行會計業(yè)務專用章使用登記簿》登記辦卡人的證件號;
4、除(3)以外,支行使用“會計業(yè)務專用章”須逐筆登記并留存復印件。
5、《支行會計業(yè)務專用章使用登記簿》印章的使用人簽章由行內使用印章人員簽章,批準人簽章由行政主管簽章。
(二)各類業(yè)務印章的分管必須遵循“分管分用、與崗位匹配、相互牽制”的原則,如:
1、保管匯票專用章的人員不得兼管空白銀行匯票、空白銀行承兌匯票和匯票印模;
2、保管本票專用章的人員不得兼管空白銀行本票和本票印模;
3、保管會計業(yè)務專用章的人員不得兼管簽發(fā)單位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的“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等重要空白憑證;
。ㄈ⿻媽S糜≌碌墓芾
1、在各支行對外營業(yè)時間,會計專用印章的保管人應將印章置于辦公桌上,需暫時離開必須入柜上鎖,做到“人在章在、人走章鎖、嚴禁托人代管”。
2、每日營業(yè)終了,會計專用印章的保管人必須對所保管的`印章進行認真清點,核對相符后入箱上鎖,寄庫保管。
3、會計人員進行崗位調換或臨時離崗由他人使用印章時,綜合柜員的交接,由支行負責人、運營主管或其他指定人員監(jiān)交;支行負責人、運營主管的交接,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監(jiān)交。交接雙方及監(jiān)交人必須在《xx市商業(yè)銀行業(yè)務印章領用交接登記簿》上填列有關內容并簽章。
4、會計專用印章如損壞,損壞的印章由支行綜合管理部在支行辦理交接后持支行的《xx市商業(yè)銀行業(yè)務印章領用交接登記簿》交給運營管理部印章管理崗工作人員,重新刻制的印章須按原編號刻制,按刻制印章流程辦理,交舊領新。
5、會計專用印章如發(fā)生丟失,應在發(fā)現(xiàn)丟失后一小時內首先上報所屬經營機構綜合管理部及運營管理部(可先電話報告)迅速查明原因并補刻新的印章,以保證業(yè)務正常進行。補制印章的代號應順序編列,不得與丟失印章號碼相同。丟失印章的號碼作廢,不得再用。
6、各支行應加強對會計專用印章的管理,運營主管應按旬對會計專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行政主管應按月對會計專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分、支行主管行長應按季對會計專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分、支行行長應每半年對會計專用印章的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行政主管及以上人員查庫須對封存印章進行清點盤查。運營管理部應不定期對支行會計專用印章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7、對分支行暫不使用的印章,由營業(yè)網點后臺雙人封存保管,如需開啟,由原封存人雙人開啟。
五、會計專用印章的銷毀
會計專用印章銷毀時,應由各支行統(tǒng)一編制銷毀清冊上繳運營管理部,由運營管理部與《xx市商業(yè)銀行業(yè)務印章領用交接登記簿》進行核對并匯總編制銷毀清冊,報經主管行領導批準后由有關部門監(jiān)銷統(tǒng)一進行銷毀。
六、其他要求:
(一)總部及支行相關業(yè)務部門因業(yè)務需要,擴大業(yè)務印章使用范圍的,請與運營管理部書面溝通并在業(yè)務處理流程中明確予以規(guī)定。
。ǘ吨袝嫎I(yè)務專用章使用登記簿》系跨年連續(xù)使用、永久保管的會計檔案,支行不得拆、撕、拼裝,須保證登記簿完好無損,逐頁編號使用。
。ㄈ﹨R票專用章印模及本票專用章印模應作為重要物品保管,應在《重要物品交接登記簿》中登記。
七、處罰規(guī)定
對于違反《xx市商業(yè)銀行會計專用印章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據(jù)事實情節(jié),按照《xx市商業(yè)銀行員工守則及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烏商銀[20xx]190號)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百二十四條的相關規(guī)定給與處罰。
印章管理制度10
1、財務部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
2、財務部印章的保管及使用規(guī)定:財務部負責人全權負責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管理,具體細則如下:
、咆攧諏S谜掠蓵嫳9,用于財務收據(jù)、銀行業(yè)務的辦理;以公司名義報財務統(tǒng)計報表、辦理銀行賬務、出具財務證明等事務,特殊情況由財務部經理請示公司總經理后再加蓋財務專用章;
、乒痉ㄈ苏掠沙黾{保管,用于辦理銀行業(yè)務時使用;
3、財務部印章的'其他規(guī)定:
、陪y行預留印鑒和財務收據(jù)不得由一人保管和使用;
⑵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將印章交與保管人之外的任何人使用或管理;
、怯≌氯艘蚴抡埣贂r,需辦理交接手續(xù);節(jié)假日期間必須由印章保管人將印章封存。
4、財務部印章的遺失及處理:發(fā)現(xiàn)印章丟失,印章保管人應立即向印章管理負責人報告并登報聲明作廢,同時報公司綜合部備案后申請重新刻制,財務部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對保管人作出批評或者適當處罰。
印章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及備案
。ㄒ唬┕居≌碌目讨凭殘蠊究偨浝韺徟。
。ǘ┓ㄈ藗人名章、財務章、合同章,由人事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tǒng)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xù),印章的形體、規(guī)格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經重慶市公安局備案。
(三)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ㄋ模┙浥鷾士讨频挠≌,由刻制人員到人事行政部辦理備案手續(xù)。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tǒng)一在人事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1《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人事行政部下發(fā)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專項業(yè)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guī)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fā)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lián)合簽發(fā)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xié)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ǘ┕竞贤瑢S谜碌氖褂梅秶饕獮椋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ㄈ┕究偨浝恚ǚㄈ耍﹤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yè)務。
。ㄎ澹┕靖髀毮懿块T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lián)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負責公章、合同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使用的最終審批工作。
。ǘ┤耸滦姓控撠熑素撠煿隆⒑贤瑢S谜率褂玫某跫墝徟ぷ,總經理負責最終審批。
。ㄈ┴攧詹控撠熑素撠熦攧諏S谜率褂玫膶徟ぷ。
。ㄋ模┯≌鹿芾韱T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ㄒ唬┯≌碌墓芾
1、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由人事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財務章由財務部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xù),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5、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jiān)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fā)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xiàn)金。
。ǘ┯≌碌氖褂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3、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核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4、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zhí)行登記制度。
5、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6、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人事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7、所有加蓋公章和合同章的文件、資料、協(xié)議等均應留存原件至少一份存檔。
。ㄈ┯≌碌谋9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fā)部門、枚數(shù)、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xù),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F(xiàn)象或遺失,應保護現(xiàn)場,管理員應及時向人事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ㄒ唬┯邢铝星闆r,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ǘ┯≌峦S脮r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八、罰則
。ㄒ唬⒂邢铝星樾沃坏娜藛T,屬嚴重違反本制度,公司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未經許可擅自刻制印章;
2、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印章;
3、使用印章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做好登記工作,或未留存所加蓋印章的各類資料原件導致無法查明印章使用內容的;
5、超出本制度規(guī)定范圍使用印章的;
6、責任人未妥善保管印章致使丟失的;
7、其他嚴重情形導致公司利益受損的;
九、其他
1、本制度經人事行政部擬定并經總經理審核,于20xx年10月1日起實施。
2、本制度已通報公司全體人員。
3、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
印章管理制度12
1、目的
深入貫徹執(zhí)行總公司頒發(fā)的《印章管理制度》,規(guī)范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明確公司人員各項權利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結合物業(yè)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及各管理處。
3、印章的類別、使用范圍及審批權限
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財務專用章及各項目用章。
3.1公司行政公章:適用于公司的各類公文、對外經營活動及聯(lián)絡的各類文件及資料等。公司常規(guī)性公文,對內業(yè)務文件、格式文件、表格類使用公章由使用部門負責人把關,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總經理審批;公司對外的一切經濟合同、文件、承諾等由辦理部門經手人、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董事長批準。
3.2公司財務專用章:適用于公司各種財務報表和票據(jù),由公司財務負責人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
3.3公司發(fā)票專用章:適用于向付款人出具發(fā)票時使用,根據(jù)財務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
3.4各項目專用章:適用于公司各類專項業(yè)務,根據(jù)公司實際設置,所有對外使用內容須經項目經理審核確認,項目收費員按照公司管理規(guī)定使用、登記和保存。項目用章主要是為了方便日常管理處業(yè)務的辦理,嚴禁使用管理處章用于承諾、發(fā)送公函或簽訂業(yè)務合同;
3.5法人私章:主要用于銀行匯票、現(xiàn)金支票等業(yè)務,使用時憑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審批的支付申請或取、匯款憑證方可蓋章,其他情況需使用法人私章需經董事長審批。由財務部經理根據(jù)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使用和保管。
4、印章的刻制
4.1公司各類印章的刻制應符合公司機構設置、名稱變更及工作職能變化等需求;
4.2部門專用印章的刻制,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并按申請表的要求提交董事長審批。
4.3刻制印章申請經批準后,由綜合部根據(jù)《印章刻制申請表》的具體要求統(tǒng)一刻制,其他部門及個人均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一理發(fā)現(xiàn)私自刻制公司各類印章的情況,公司將視其情節(jié)輕重進行處理,造成重大后果的,報司法機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4印章如遇丟失、損毀或被盜時,保管人、代管人或借用人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并提交情況報告,造成不利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在辦理登報掛失等相關手續(xù)后,填寶玉《印章刻制申請表》,經公司批準后,由綜合部辦理補刻。
5、印章的發(fā)放和領用
5.1印章申請部門領用印章時,須按要求填寫《印章保管領用登記表》,由綜合部對刻制的印章留印模,保管人簽字蓋手印,并由總經理、董事長分別在該登記表上出具委托保管簽字證明,做好備案登記。
5.2凡申領新印章的部門必須同時上交舊印章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6、印章的保管
6.1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發(fā)票專用章由財務部現(xiàn)金出納保管,法人私章由物業(yè)會計保管,各項目用章由各項目收費員保管(最終以授權委托人的證明為準)。
6.2印章必須由各印章管理人員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他人。
6.3用章的保管和審批權必須分離,嚴禁保管權和審批權由一人兼任。
6.4用章保管人必須嚴格執(zhí)行管理處用章管理制度,否則按瀆職行為處理。
6.5印章管理員工離職時,須辦理歸還印章手續(xù),作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7、印章的收回、封存、廢止及遺失處理
7.1公司名稱改變、印章圖樣改變、印章?lián)p毀、遺失或被盜已聲明作廢等情況,原印章廢止。
7.2需要廢止的公司印章,除遺失和被盜情況外,應及時繳回綜合部。
7.3舊印章自上交之日起廢止。綜合部對廢止印章做好登記,注明廢止印章名稱、使用部門、領用日期、廢止原因、廢止日期等具體內容,辦理印章封存并妥善保管已廢止印章直至按印章保存年限最終銷毀或上繳公司綜合部。
7.4如發(fā)現(xiàn)公章、空白紙蓋章證明被盜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情況,及時追查原因,采取善后措施。
7.5公司各類印章停用封存,經辦人填寫《印章封存/拆封申請表》,由綜合部經理、物業(yè)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由綜合部負責監(jiān)督監(jiān)封人簽字或加蓋監(jiān)封人印章;如因工作需要拆封啟用,需填寫《印章封存/拆封申請表》,經綜合部經理、物業(yè)總經理、董事長簽字后方可拆啟。使用完畢依照上述程序封存。
8、責任
8.1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綜合部報告,按照公司規(guī)定程序。
8.2必須嚴格依照制度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8.3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印章管理制度13
1、總則
印章是企業(yè)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yè)權力的象征。
為了保證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guī)行為、防止私刻濫用亂用印章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2、印章的刻制、啟用、保管
2.1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法人代表授權)同意,由辦公室按規(guī)定統(tǒng)一刻制;
2.2未經總經理批準,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公司印章;
2.3行政章(公章,以下簡稱公章)、合同專用章(以下簡稱合同章)、董事長及總經理 個人名章由楊軍保管、使用;
2.4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批準可以復制、備份公章、合同章以利營銷部、工程部等駐 外機構使用;
2.5印章在發(fā)放使用前,由楊軍進行登記備案:《關于公司 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3、印章的使用范圍
本規(guī)定必須規(guī)范管理和使用的印章包括:
3.1公章
3.1.1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
3.2合同章
3.2.1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3.3 財務專用章以及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
3.4各職能部門的專用章-如生產、檢驗、質量專用章、造價師專用章等。
3.1公章使用范圍
3.1.1對內對外以及向上級部門上報的文件;
3.1.2與相關單位聯(lián)合簽發(fā)的合作協(xié)議文件;
3.1.3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文件;
3.1.4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
3.1.5規(guī)章制度、命令、章程、協(xié)議;
3.1.6員工調動、任免聘用文件;
3.1.7企業(yè)資質證書;
3.1.8投標文件、報價單;
3.1.9協(xié)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3.2合同章使用范圍
3.2.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xié)議;
3.2.2產品銷售合同或協(xié)議;
3.2.3采購物資合同或協(xié)議;
3.2.4對外承接建筑防腐、保溫、防水、地坪、防火涂料等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2.5對外承接涉及建筑防腐保溫二級施工資質的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2.6本公司發(fā)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或協(xié)議。
3.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yè)務,由財務部門管理。
3.4董事長(法人)、總經理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個人名章的合同、財務報表、人事任免、投標文件、法人授權委托書等各類文件。
3.5除產品檢驗專用章用于質檢報告外其他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lián)系使用。
4、印章管理
4.1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4.2 嚴禁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私自將公章、合同章帶出公司使用;
4.3因工作需要將公章、合同章攜外使用,需經總經理同意;
4.4印章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4.5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xié)議、訂購單等,由授權人專人審核后方可加蓋印章;
4.6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4.7對私人取物、掛失、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需用公章時,由楊軍嚴格審核,符合要求后辦理;
4.8任何人員不得在申請人所持空白便簽、空白文件上加蓋公章和合同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4.9建筑工程合同、協(xié)議等申請加蓋合同專用章,必須:
4.9.1該合同覆蓋的項目使用本公司的建筑施工資質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
4.9.2若是本公司注冊營銷員、工程分公司、辦事處則必須取得委托書(楊軍保留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
4.9.3若是非本公司注冊營銷員則必須簽訂《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xié)議書》,取得委托書(楊軍保留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委托書1份、相關合作協(xié)議或合同文本1份、建筑工程合同副本1份);
4.9.4建筑工程合同/協(xié)議內容得到總經理審議批準;
4.9.5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取得有效的意外傷害保險(楊軍保留意外傷害保險保單至少1份);
5、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關于公司 章新印簽備案登記及允許用印范圍
2)防腐保溫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資質使用協(xié)議書
3)法人授權委托書(A-銷售)、法人授權委托書(B-施工)
江蘇山力漆業(yè)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14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維護公司利益,杜絕不法行為的發(fā)生,加強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公文、便函、介紹信、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須用印章的文本等。
第三條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規(guī)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四條印章的種類
。ㄒ唬┓ㄈ擞≌拢汗居≌拢ü拘姓录胺ǘù砣擞≌拢
。ǘ┎块T印章:董事會印章、監(jiān)事會印章、公司各部門的印章。
(三)專用印章:由公司統(tǒng)一頒發(fā)的使下屬有關部門履行某種特定的職責和權力的印章(如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等)。
。ㄋ模┢渌鶕(j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
第五條公司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刻制由公司辦公室根據(jù)法定批準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出申請,經董事長批準后按規(guī)定刻制。
第六條部門印章由各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刻制。
第七條業(yè)務專用章由各所需業(yè)務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刻制。
第八條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必須由法律和市場等相關部門提出,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報董事長批準后交公司辦公室按規(guī)定刻制。
第九條印章刻制完成后,由公司辦公室專人負責領取印章并在印章備案表上登記備案,印章啟用應事先發(fā)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發(fā)放單位和使用范圍。由公司辦公室下發(fā)到部門并明確責任人后方可使用。
。ㄒ唬┕拘姓掠糜”仨毬男械怯浭掷m(xù)。須由經辦人認真填寫《用印審批單》,并按審批權限逐級簽署意見后,連同需蓋章文件等一并交印章專管人員,由其審核材料后用印。公司印章不允許外帶,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須由部門提交申請,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責任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承擔一切責任。
。ǘ┮怨久x發(fā)出的公文,須憑董事長簽發(fā)批準的`文件原稿用印。
。ㄈ⿲ν夂炇鸬暮贤騾f(xié)議,一律使用公司合同專用章。一般的合同協(xié)議,由經辦人填寫《用印審批單》連同需蓋章合同或協(xié)議,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履行審批程序,最終經分管副總在《用印審批單》上審批后方可用印。設備及基建工程合同或協(xié)議,最終經董事長在《用印審批單》上審批后方可用印。合同或協(xié)議應由用印部門在加蓋印章后的當天復印交財務部備案。
(四)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guī)工作內容自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及財務專用章的無須經上述審批。但上述除外的用印,須經分管財務副總批準后方可用印。
。ㄎ澹┕緦ν鈭笏偷母黝愇募捌渌栌霉居≌碌奈谋镜龋毎匆(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靖髀毮懿块T等須用公司印章,需經董事長批準,按規(guī)定辦理用印手續(xù)。
。ㄆ撸┰诙麻L出差期間,用印事項應由分管副總電話請示董事長同意后,并在《用印審批單》上做好記錄后方可用印。
。ò耍┯糜∩w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蓋、不多蓋。
。ň牛┙榻B信、授權委托書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騎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ㄊ⿲ν夂炇鸬暮贤騾f(xié)議、各類業(yè)務報表(財務報表、統(tǒng)計報表)及其它需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須在合縫處加蓋印章。
。ㄊ唬┎块T印章,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用印。一般情況下僅供公司內部使用,確需對外使用,須經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用印。
。ㄊ┮话闱闆r下,不得在任何未填寫內容的空白文件上用印。特殊情況下,須經董事長審批同意。
。ㄊ┒麻L對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擁有最后的決定權。
第十一條印章的管理
。ㄒ唬┕居≌聦嵭杏糜徟怯浿贫取
。ǘ┕居≌掠晒巨k公室負責日常監(jiān)管。
(三)公司設印章專管人員:
4、董事會印章、監(jiān)事會印章由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保管
。ㄋ模└鞅9懿块T應指定人員保管相應的印章,涉及保管多枚印章的,應根據(jù)印章的用途,指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人分散保管,進行適度制衡,防范風險。同時應將指定人員名單報公司辦公室審查備案。
。ㄎ澹┯≌卤9苋藛T必須親自使用印章,不能委托他人代為用印。
。└鲗9苋藛T應將用印審批單及文件復印件作為用印的依據(jù),妥善保管及時整理,按年度裝訂成冊,交公司辦公室審核歸檔。
。ㄆ撸┯≌聭9茉诎踩脑O施內。印章專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妥善保管。第二天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有無異樣,若發(fā)現(xiàn)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
。ò耍┯≌聦9苋藛T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保管部門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用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xù),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shù)量。交接人員簽字,分管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備存。
。ň牛┯≌聦9苋藛T調離或因各種原因離崗時,分管部門負責人應向公司辦公室提出建議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時辦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并對印章專管人員進行離崗審查。
。ㄊ┯≌掠衅茡p、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要及時向辦公室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公司辦公室,并定期銷毀。
。ㄊ唬┯≌落N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經公司行政總監(jiān)審核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公司辦公室登記備案。由公司辦公室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第十二條印章專管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guī)定,嚴格照章用印。
第十三條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專管人員不予用;經辦人拒絕印章專管人員審核用印內容的,印章專管人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
第十四條印章專管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fā)現(xiàn)無論結果如何,嚴肅處理。
第十五條本公司主要使用存根類介紹信、授權委托書。
第十六條介紹信、授權委托書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七條介紹信、授權委托書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即按權限由相應領導簽批后方可開具。
第十八條開具介紹信、授權委托書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存根。
第十九條公司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空白授權委托書。
第二十條印章專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主管負責人報告。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的規(guī)定使用印章,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補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實施。
印章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由局辦公室分管政務的副主任管理,按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審批及制作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二條 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用于介紹市國土資源局領導同志或局機關及局屬各單位工作人員到外地、外單位參加會議、匯報聯(lián)系和商洽工作。
第三條 使用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須經分管副局長或辦公室主任審批同意。
第四條 開具市國土資源局介紹信必須逐項填寫被介紹人姓名、職務、去向、目的、介紹信有效期限等。介紹信存根應存檔備查。
第五條 局機關所有印章(含黨組和行政印章,行政審批事項專用印章)由局辦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實行專人負責,不得替代使用。特殊情況的代管,需經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第六條 “xx市國土資源局”印章的使用范圍:限于經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簽的文件、表冊、信函等,重大事項需經局長簽字后方可加蓋印章。
第七條 “xx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印章使用范圍:用于局機關對內對外行文傳達或聯(lián)系有關業(yè)務;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經局領導、局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簽發(fā)的文件、信函等。
第八條 局黨組印章,由局辦公室專人管理、使用。以局黨組發(fā)文,必須經局長同意后,方可加蓋印章發(fā)出文件。
第九條 凡需加蓋以上印章的文件、信函、表冊,必須由本局機關工作人員承辦,不得承接外單位工作人員直接辦理用印事宜(相關單位聯(lián)合發(fā)文除外)。
第十條 凡需用印章的文字資料,都必須按規(guī)定存檔備查。
第十一條 用印蓋章生效日期為領導簽發(fā)日期。幾個領導簽發(fā)的文件生效日期,以職級最高的`領導簽字日期為準;幾個同職級領導簽發(fā)的文件,以最后簽字的領導簽發(fā)日期為準。
第十二條 例行事務的處理也可經辦公室主任簽發(fā)后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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